1959年10月1日,全国人民都沉浸在幸福中,这一天,天安门城楼进行了建国以来最盛大的阅兵式,一列列排练整齐的解放军在天安门前走过,一辆辆坦克在天安门前缓缓驶过;而在这一天的《人民日报》上,邓颖超撰写的《光辉的十年,光辉的妇女》一文,详细介绍了十年来妇女运动的发展。这种进步和发展,不亚于中国研制出自己的武器。这十年间,中国妇女实现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中国有了自己的女飞行员。 1949年3月份,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了,邓颖超在这次会上当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从这一刻起,她担当起了推动新中国妇女运动的重任,在一件件妇女解放,地位提高的事实背后,都有她为之奔走甚至争论的身影。 1949年10月2日,新中国成立第二天,苏联宣布与中国建交,也掀起了和中国建交的热潮,而中国第一批外交官应运而生。原驻蒙古使馆参赞符浩的夫人焦玲的丈夫就是其中一员,之前的女干部一下子变成了外交官夫人,这让焦玲十分不适应,尤其是当中央派她陪丈夫一同出使国外,更要求她们一切都听丈夫的话,甚至脱下军装,换上旗袍好好做一个外交官夫人时,她犹豫了,为革命出生入死她不怕,可现在变成了依附于丈夫的小女人,连自己的名义都没有了,“我不干”,焦玲斩钉截铁的说。和她有同样想法的外交官夫人有很多,因为会失去自我,甚至有人提出了离婚。 邓颖超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焦虑,立刻成立了“夫人工作小组”专门来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她现身说法,一方面安慰这些外交官夫人们,一方面又为这些外交官夫人们争取和丈夫同样的权利。最终为妇女们争取到一个“夫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级别和身份在使馆享受外交官的待遇,而且有权进行对外交涉工作。”在外交出使上争取到了男女平等的权利。 邓颖超对中国妇女争取到的另一项权利就是“婚姻自由”,早在解放区土改时期她就主持了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当时讨论最厉害的就是离婚问题,一种意见是有条件的离婚,另一种意见就是自由离婚。而这争论从西柏坡争论到北京城。邓颖超坚决主张婚姻以爱情为基础。而到了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邓颖超力主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被写进了法律。这部婚姻法从实际上排出了男女不平等。 建国后,妇女投身到热火朝天的国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出现了第一批女拖拉机手,女火车司机,这个时候,邓颖超提出了培养中国第一批女飞行员的想法。她把这个想法告诉周总理,她说:“我们国家有第一批的女拖拉机手,第一批的女火车司机,我们也应该有第一批的女飞行员。”周总理听了就觉得这个倡议好,向主席报告了。后来中国就组建了第一批女飞行员。经过10个月的艰苦培训,她们就完成了需要掌握的理论和操作知识。1952年3月8日,女飞行员们成功起飞,邓颖超在讲话中说:“中国妇女同男子一样,什么工作都能做的好。” 2004年,胡锦涛主席在邓颖超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说:“邓颖超同志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和卓越领导人。”胡锦涛这句话是对邓颖超一生为妇女运动所作的努力的高度评价和总结。 邓颖超曾担任第一、二、三届全国妇联副主席,第四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她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对妇女工作的关心和责任,一直承担到生命的终止。”她坚持“只有求得社会解放与民族解放,妇女才能得到解放”的观点,始终把推动妇女解放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 她参与领导起草的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成为中国妇女获得婚姻自由等权益的法律保障。 她很早就致信党中央提出节制生育的意见。 她还参与制定并积极贯彻党的妇女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重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培养妇女干部,热情鼓励优秀妇女和先进典型,号召广大妇女奋发图强,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邓颖超同志为增进中国妇女同各国妇女的友谊、推动世界和平运动做了大量工作,赢得了各国妇女的敬重。 (本文来源:网易女人 作者:杜晓青) |